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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时间:2024-03-19 作者:小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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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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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1


尊敬的各位用户:


在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多年工作经验积累和研究,我公司决定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特向广大用户发出以下通知。


一、传统春节与现代社会的冲突


久远的烟花爆竹燃放习俗与现代社会的发展相冲突,传统的燃放方式导致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亡事故不绝于耳,这既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也给社会治安以及居民生活带来了困扰。而且,大量的烟花爆竹燃放导致了空气质量恶化和噪音扰民问题,对居民健康以及经济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二、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烟花爆竹区域内买卖、燃放烟花爆竹都将受到惩罚。为了保护广大市民的安全和利益,务必严格遵守和执行相关法规。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


1. 保障社会安全: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等事故,严重威胁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禁燃花爆可以减少这类事故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2. 保护环境: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烟尘、噪音和废气,对空气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不容忽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助于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3. 改善人居环境:烟花爆竹的噪音扰民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和休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可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品质。


4. 增强文明意识:燃放烟花爆竹是一种不文明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也违反了社会公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助于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


四、倡导文明过年,绿色春节


1. 积极宣传: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对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认识和理解,倡导绿色环保的过年方式。


2. 开展替代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春节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花灯展览、庙会游园等,以满足市民拜年与欢庆的需求,提高居民的文化娱乐选择。


3. 协助执法: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强化对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禁令的顺利实施。


4. 公众参与: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绿色春节倡导活动,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


5. 发展环保产业:鼓励文明春节的经济转型,引导市民购买环保替代品,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


五、呼吁广大市民共同行动


烟花爆竹禁令的实施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共同的努力能让的家园更加安全、美丽和和谐。请大家理解和支持这一禁令,共同倡导文明过年,绿色春节。


感谢广大用户对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努力,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


祝大家春节快乐,生活幸福!


此致


敬礼


XX公司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2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

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xx米以上建筑物周边x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阳台及空调外的挂机处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xxxx单位

x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3


尊敬的各位居民:


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保障您和家人的安全以及宝贵的财产,经过慎重考虑,本居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范围内燃放各类烟花爆竹。特此通知,请您认真遵守并转告您的家人和邻居们。


燃放烟花爆竹虽然在我国有悠久传统,然而其所带来的种种危险也不可忽视。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燃放烟花引发的安全事故日益增多,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威胁。根据相关数据统计,每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深感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性,决定同意居委会设立临时性的禁放区,为居民们的安全着想,保护小区的良好秩序。


烟花爆竹所引发的火灾事故主要与以下几个方面有关。燃放时由于风向不定等原因,烟花爆竹碎屑和火星容易造成附近建筑和物品起火。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量十分巨大,密集的烟花爆竹容易引发连环爆炸,极大地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由于燃放过程中需使用明火,不慎操作或不慎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由于燃放场所近距离集中,火灾一旦发生,迅速蔓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会无法估量。基于以上原因以及为了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在春节期间实施烟花爆竹的临时禁放措施。


本次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举措不仅是为了保护每一位居民的安全,更是为了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居住环境。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噪音和污染不仅会给居民们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还会扰乱小区的秩序,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便。希望各位居民能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并积极支持并配合的工作。


为了确保禁放燃放烟花爆竹的实施效果,请各位居民积极宣传,相互转告。同时,将派遣工作人员加强巡逻力度,保障禁放区的严肃执行。一旦发现有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在此,诚挚地呼吁每一位居民:尊重他人,爱护自己。让共同携手,共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区。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是庆祝春节的一种传统方式,但深信,更重要的是大家的安全和幸福。


祝福各位居民春节快乐、幸福安康!


衷心感谢各位居民的支持与合作!


此致


敬礼


××社区居委会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4

为使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20xx年春节期间乐山市中心城区实行定时定点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时间

,20xx年2月11日7时至次日零时。

二、燃放区域

(一)滨江路大曲口至油榨街沿江人行道;

(二)滨河路大件码头至育贤门沿河人行道;

(三)滨江路箱箱街口至较场坝沿河人行道;

(四)嘉州小游园;

(五)嘉州新城小区外大渡河边沿河人行道;

(六)沫若广场;

(七)阳光广场中心区域。

三、燃放安全

请广大市民在合法的零售点购买正规厂家的个人燃放类产品,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自觉遵守安全燃放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和拉炮、摔炮、砸炮、春天雷等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燃放的危险品种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幼儿园、学校、敬老院、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易燃易爆生产或储存单位及山林和建筑物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向人、动物、建筑物、构筑物、空中架设物、车辆、船舶等投掷发射烟花爆竹;严禁在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严禁损坏市政工程、电信通讯等公共设施;严禁在绿化带燃放烟花爆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xx年1月25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5


尊敬的各位员工:


春节即将到来,这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也是家庭团聚与欢庆的时刻。为了确保广大员工及其家人在节日期间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和实际情况,决定在此对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的事宜向大家作出通知。


烟花燃放虽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但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烟花的燃放已经引起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问题。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城市,烟花燃放不仅污染空气,导致呼吸系统疾病的发生增加,还可能引发火灾事故,严重威胁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部门的指示,为了保护员工及其家人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司决定在春节期间对燃放烟花进行全面禁止。具体措施如下:


1. 所有员工和居住在公司公寓内的家属,在春节期间严禁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包括但不限于鞭炮、礼花爆竹等。违者将面临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公司将加强对公司周边环境的巡查,如发现他人进行非法燃放烟花的行为,应及时向安保部门举报。同时,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燃放行为,维护员工及其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媒体、邮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向全体员工传达燃放烟花的安全知识,提醒大家注意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知道,春节对于每个人来说都非常重要,烟花燃放也是大家心目中的一份乐趣和期待。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身处城市这个繁忙而拥挤的环境,安全和环境保护才是更应该关注的核心。


让共同呼吁:放下烟花,更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与环境。


希望大家在春节期间,与家人一起团圆欢庆,共享温馨和谐的节日时光。也希望每个人都能以积极的态度,从自身做起,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衷心祝愿大家春节快乐,阖家幸福!



公司管理层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6

为加强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噪音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三、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主办单位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安部门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

四、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五、违反本《通告》造成国家、集体、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村(居)委会依法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要牵头组织生态环境、公安、应急管理、供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交通运输、民政、教育、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落实本《通告》,切实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七、对违反本《通告》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举报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经查证属实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八、本《通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1年1月8日实施的《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7

办公区各单位:

为加强城市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办公区公共安全,保障和谐有序的办公环境,根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放区域内燃放任何类型的。烟花爆竹。如因重大节日或活动需施放焰火(含礼花弹)的.,必须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方可举行。

二、严格遵守阜阳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禁放有关规定,严禁在办公楼楼内及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

三、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以及所管理、联系的企事业单位,在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春节长假结束上班第一天不放“开门炮”。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自觉遵守规定,坚决杜绝本单位人员违规燃放行为。

五、各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x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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